人物生平
01司马氏继承中的军政位置
司马师是司马懿长子,早年任中护军等职,参与249年控制京城。251年父亲死后继掌军政,随后为大将军、录尚书事。家族传承并非皇帝正式让出国号,曹芳仍在位,理解此时权力须看军队、人事、尚书政务怎样集中,而不能提前称为晋朝。
02东兴失败与责任处置
252年魏军对吴东兴用兵失败,司马师面对败报,承认自身指挥责任,没有把所有失败都归咎前线。此举见史传塑造其用人的一面;同一时期的政治排斥并未因此停止。接受军事失败和继续控制中枢,可以同时成为同一个人的行为。
03李丰案和废曹芳
254年李丰、张缉等谋除司马师、改立辅政者,事泄被杀,亲属牵连。后来司马师以皇太后令废曹芳为齐王,迎立曹髦。诏书列举皇帝过失,是权力行动的合法性文字,应与掌军者选择君主的事实合读,不能当作中立司法判决。
04淮南亲征与死后换权
255年毌丘俭、文钦在淮南起兵反对司马师,他带病亲征,击破叛军,返途中去世。司马昭随后掌握大将军与中枢军队。晋朝追尊其景帝,不能让这一名号倒置成他生前已经统治西晋,也不能把平叛写成没有城邑、军民和将士付出代价的个人胜利。
05追尊体例影响了称呼
晋书以帝纪编排司马师,将其去世称崩,所用名位来自晋朝追尊。阅读时应把体例还原到事件当时:他是控制曹魏朝政的大将军,皇帝另有其人。这一分辨也能避免把司马师与其弟司马昭的战事相互转移。
生平时间轴
继掌军政
司马懿死后辅政权转移。
废曹芳立曹髦
军政控制延伸到皇位更替。
亲征淮南后去世
司马昭接掌权力。
故事、典籍与历史现场
高平陵的一日与交权后的杀局:曹爽为何没能保住辅政权史料叙事 →从废帝到弑帝:司马师、司马昭怎样把辅政变成家族权力史料叙事 →篇章:司马师废曹芳与平毌丘俭;司马昭承权、诸葛诞之乱、曹髦之死、灭蜀及进爵 · 作者、被记述者及后代整理者分别说明,关联不表示本人写作此书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晋书》卷二《景帝纪》《文帝纪》 ↗
司马师废曹芳与平毌丘俭;司马昭承权、诸葛诞之乱、曹髦之死、灭蜀及进爵 · 司马师、司马昭的帝号均为后追尊;魏朝官职、司马氏实际权力与晋朝建国分开。与三国志的少帝、曹爽、王毌丘诸葛邓钟诸传互参。
篇章:齐王芳正始、嘉平记事与废位;高贵乡公甘露五年之死及裴注;陈留王景元至咸熙受禅;王凌、毌丘俭、诸葛诞淮南政治军事冲突;邓艾屯田与伐蜀;钟会成都兵变及卫瓘田续行动;《魏书二十八》邓艾、钟会传 · 作者、被记述者及后代整理者分别说明,关联不表示本人写作此书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三国志》卷4《魏书·三少帝纪》 ↗
齐王芳正始、嘉平记事与废位;高贵乡公甘露五年之死及裴注;陈留王景元至咸熙受禅 · 正文、裴注引书及裴松之的评议分别阅读;政权立场与传记褒贬不等于独立核实。本站原创转述,不采用现代译注。正文对曹髦死事极简,裴注所引汉晋春秋等补充叙事须标层次;265年十二月与公历266年初换算另说明。
《三国志》卷28《魏书·王毌丘诸葛邓钟传》 ↗
王凌、毌丘俭、诸葛诞淮南政治军事冲突;邓艾屯田与伐蜀;钟会成都兵变及卫瓘田续行动;《魏书二十八》邓艾、钟会传 · 正文、裴注引书及裴松之的评议分别阅读;政权立场与传记褒贬不等于独立核实。本站原创转述,不采用现代译注。264年成都兵变与263年蜀汉投降分开;邓艾擅承制命、钟会诬告和姜维计划依材料层次叙述。;据公有领域古籍作原创现代中文转述。陈寿正文、裴松之引书与裴氏按语区分;同属古籍并不表示每个细节均有独立证实。魏方边地事务、洮西段谷及263年分路伐蜀、阴平行军和264年兵变。魏方告谕属于政治文告,不当作中立的蜀地民意记录。
曹爽兄弟掌军政、排斥司马懿,幼帝曹芳缺乏独立军力。曹芳与曹爽兄弟出城谒陵时,司马懿控制京城,以太后令要求罢免;曹爽放弃抵抗,交权后又被以谋反罪诛杀。辅政权集中于司马氏,曹魏仍存;免官与后来族诛不是同一程序。
高平陵后司马氏控制中枢,王凌与令狐愚曾谋另立曹氏宗室。谋议泄露,司马懿率军东下,王凌投降后自杀,相关宗室、家属和参与者遭清算;同年司马懿去世,司马师承权。地方反对力量受打击,司马氏继承辅政而非立刻建立晋朝。
李丰、张缉等谋除司马师失败,宫廷与权臣冲突加深。李丰等被杀后,司马师以太后令指责曹芳失德,将其废为齐王,迎立高贵乡公曹髦。掌握军政者能够决定皇位更替,魏朝国号和曹氏帝位形式仍被保留。
曹芳被废后,淮南军政人物反对司马师控制朝廷。毌丘俭、文钦起兵,司马师率军进击,叛军联络与进退受挫,毌丘俭被杀,文钦奔吴;司马师不久病逝。司马昭接掌中枢,孙吴又吸收流亡者,魏内部斗争与吴魏关系相连。
人物关系
司马师参与京城军事,251年父死后继续掌握中枢军政。
关系依据具体行动及篇章,不以同国、同代、故事共现推定交往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晋书》卷一《宣帝纪》 ↗
司马懿早年与魏廷任官、孟达事、祁山与五丈原、辽东征战、高平陵及王凌事件 · 唐代修史,沿用多种较早材料;以晋朝追尊皇帝体例称司马懿为帝,不能误读成他生前已经称帝。有关战果、预见和祥瑞有明显尊祖叙事,和三国志及裴注对照,不据此消除异说。
《晋书》卷二《景帝纪》《文帝纪》 ↗
司马师废曹芳与平毌丘俭;司马昭承权、诸葛诞之乱、曹髦之死、灭蜀及进爵 · 司马师、司马昭的帝号均为后追尊;魏朝官职、司马氏实际权力与晋朝建国分开。与三国志的少帝、曹爽、王毌丘诸葛邓钟诸传互参。
255年司马师死后,司马昭率军返洛阳,承接大将军与辅政权。
关系依据具体行动及篇章,不以同国、同代、故事共现推定交往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晋书》卷二《景帝纪》《文帝纪》 ↗
司马师废曹芳与平毌丘俭;司马昭承权、诸葛诞之乱、曹髦之死、灭蜀及进爵 · 司马师、司马昭的帝号均为后追尊;魏朝官职、司马氏实际权力与晋朝建国分开。与三国志的少帝、曹爽、王毌丘诸葛邓钟诸传互参。
254年司马师以皇太后令废曹芳为齐王。
关系依据具体行动及篇章,不以同国、同代、故事共现推定交往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三国志》卷4《魏书·三少帝纪》 ↗
齐王芳正始、嘉平记事与废位;高贵乡公甘露五年之死及裴注;陈留王景元至咸熙受禅 · 正文、裴注引书及裴松之的评议分别阅读;政权立场与传记褒贬不等于独立核实。本站原创转述,不采用现代译注。正文对曹髦死事极简,裴注所引汉晋春秋等补充叙事须标层次;265年十二月与公历266年初换算另说明。
《晋书》卷二《景帝纪》《文帝纪》 ↗
司马师废曹芳与平毌丘俭;司马昭承权、诸葛诞之乱、曹髦之死、灭蜀及进爵 · 司马师、司马昭的帝号均为后追尊;魏朝官职、司马氏实际权力与晋朝建国分开。与三国志的少帝、曹爽、王毌丘诸葛邓钟诸传互参。
曹芳被废后司马师参与迎立曹髦,皇位变动未改变中枢军权所在。
关系依据具体行动及篇章,不以同国、同代、故事共现推定交往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三国志》卷4《魏书·三少帝纪》 ↗
齐王芳正始、嘉平记事与废位;高贵乡公甘露五年之死及裴注;陈留王景元至咸熙受禅 · 正文、裴注引书及裴松之的评议分别阅读;政权立场与传记褒贬不等于独立核实。本站原创转述,不采用现代译注。正文对曹髦死事极简,裴注所引汉晋春秋等补充叙事须标层次;265年十二月与公历266年初换算另说明。
《晋书》卷二《景帝纪》《文帝纪》 ↗
司马师废曹芳与平毌丘俭;司马昭承权、诸葛诞之乱、曹髦之死、灭蜀及进爵 · 司马师、司马昭的帝号均为后追尊;魏朝官职、司马氏实际权力与晋朝建国分开。与三国志的少帝、曹爽、王毌丘诸葛邓钟诸传互参。
司马攸出继伯父司马师,承其宗系,不把出继关系误作自然生父。
只关联文献所见的亲属、任职、交往与冲突,不以同代、同国或故事共现推定相识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晋书》卷38《列传八·齐献王攸》 ↗
列传八·齐献王攸 · 唐代编纂的史书,距西晋已有三百余年,吸收更早晋史与文书;以下为公有领域原典的原创现代中文转述。司马攸出继司马师、政治名望、出国争议与283年死亡;不把同情性史传叙事直接变成反事实的明君保证。
人物关系图谱
从司马师出发,预览已登记的直接邻接内容。实线为直接关联,虚线为拓展阅读;不将同代人物自动视为相识。
- 人物 · 曹芳 ↗直接关联 · 辅政控制与废立
- 人物 · 曹髦 ↗直接关联 · 迎立与控制
- 人物 · 司马懿 ↗直接关联 · 父子与辅政权继承
- 人物 · 司马攸 ↗直接关联 · 出继父子
- 人物 · 司马昭 ↗直接关联 · 兄弟与军政权接续
- 故事 · 高平陵的一日与交权后的杀局:曹爽为何没能保住辅政权 ↗直接关联 · 故事人物
史料与阅读说明
唐房玄龄等修 · 司马师废曹芳与平毌丘俭;司马昭承权、诸葛诞之乱、曹髦之死、灭蜀及进爵
司马师、司马昭的帝号均为后追尊;魏朝官职、司马氏实际权力与晋朝建国分开。与三国志的少帝、曹爽、王毌丘诸葛邓钟诸传互参。
古籍 · 维基文库公开原典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22
查阅公开文本 ↗西晋陈寿撰,南朝宋裴松之注 · 齐王芳正始、嘉平记事与废位;高贵乡公甘露五年之死及裴注;陈留王景元至咸熙受禅
正文、裴注引书及裴松之的评议分别阅读;政权立场与传记褒贬不等于独立核实。本站原创转述,不采用现代译注。正文对曹髦死事极简,裴注所引汉晋春秋等补充叙事须标层次;265年十二月与公历266年初换算另说明。
古籍 · 维基文库公开原典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22
查阅公开文本 ↗西晋陈寿撰,南朝宋裴松之注 · 王凌、毌丘俭、诸葛诞淮南政治军事冲突;邓艾屯田与伐蜀;钟会成都兵变及卫瓘田续行动;《魏书二十八》邓艾、钟会传
正文、裴注引书及裴松之的评议分别阅读;政权立场与传记褒贬不等于独立核实。本站原创转述,不采用现代译注。264年成都兵变与263年蜀汉投降分开;邓艾擅承制命、钟会诬告和姜维计划依材料层次叙述。;据公有领域古籍作原创现代中文转述。陈寿正文、裴松之引书与裴氏按语区分;同属古籍并不表示每个细节均有独立证实。魏方边地事务、洮西段谷及263年分路伐蜀、阴平行军和264年兵变。魏方告谕属于政治文告,不当作中立的蜀地民意记录。
古籍 · 维基文库公开原典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22
查阅公开文本 ↗本页为原创导读。古籍原文、现代整理与学术解释属于不同层次,引用时请另核版本;资料尚不充分的细节不作确定陈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