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点:洛阳魏廷
事件背景
李丰、张缉等谋除司马师失败,宫廷与权臣冲突加深。
历史进程
李丰等被杀后,司马师以太后令指责曹芳失德,将其废为齐王,迎立高贵乡公曹髦。
结果与影响
掌握军政者能够决定皇位更替,魏朝国号和曹氏帝位形式仍被保留。
材料性质:文献记载
史料与阅读说明
西晋陈寿撰,南朝宋裴松之注 · 齐王芳正始、嘉平记事与废位;高贵乡公甘露五年之死及裴注;陈留王景元至咸熙受禅
正文、裴注引书及裴松之的评议分别阅读;政权立场与传记褒贬不等于独立核实。本站原创转述,不采用现代译注。正文对曹髦死事极简,裴注所引汉晋春秋等补充叙事须标层次;265年十二月与公历266年初换算另说明。
古籍 · 维基文库公开原典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22
查阅公开文本 ↗唐房玄龄等修 · 司马师废曹芳与平毌丘俭;司马昭承权、诸葛诞之乱、曹髦之死、灭蜀及进爵
司马师、司马昭的帝号均为后追尊;魏朝官职、司马氏实际权力与晋朝建国分开。与三国志的少帝、曹爽、王毌丘诸葛邓钟诸传互参。
古籍 · 维基文库公开原典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22
查阅公开文本 ↗本页为原创导读。古籍原文、现代整理与学术解释属于不同层次,引用时请另核版本;资料尚不充分的细节不作确定陈述。
事件人物
具体行动与身份以事件正文和所列篇章为准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三国志》卷4《魏书·三少帝纪》 ↗
齐王芳正始、嘉平记事与废位;高贵乡公甘露五年之死及裴注;陈留王景元至咸熙受禅 · 正文、裴注引书及裴松之的评议分别阅读;政权立场与传记褒贬不等于独立核实。本站原创转述,不采用现代译注。正文对曹髦死事极简,裴注所引汉晋春秋等补充叙事须标层次;265年十二月与公历266年初换算另说明。
《晋书》卷二《景帝纪》《文帝纪》 ↗
司马师废曹芳与平毌丘俭;司马昭承权、诸葛诞之乱、曹髦之死、灭蜀及进爵 · 司马师、司马昭的帝号均为后追尊;魏朝官职、司马氏实际权力与晋朝建国分开。与三国志的少帝、曹爽、王毌丘诸葛邓钟诸传互参。
具体行动与身份以事件正文和所列篇章为准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三国志》卷4《魏书·三少帝纪》 ↗
齐王芳正始、嘉平记事与废位;高贵乡公甘露五年之死及裴注;陈留王景元至咸熙受禅 · 正文、裴注引书及裴松之的评议分别阅读;政权立场与传记褒贬不等于独立核实。本站原创转述,不采用现代译注。正文对曹髦死事极简,裴注所引汉晋春秋等补充叙事须标层次;265年十二月与公历266年初换算另说明。
《晋书》卷二《景帝纪》《文帝纪》 ↗
司马师废曹芳与平毌丘俭;司马昭承权、诸葛诞之乱、曹髦之死、灭蜀及进爵 · 司马师、司马昭的帝号均为后追尊;魏朝官职、司马氏实际权力与晋朝建国分开。与三国志的少帝、曹爽、王毌丘诸葛邓钟诸传互参。
具体行动与身份以事件正文和所列篇章为准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三国志》卷4《魏书·三少帝纪》 ↗
齐王芳正始、嘉平记事与废位;高贵乡公甘露五年之死及裴注;陈留王景元至咸熙受禅 · 正文、裴注引书及裴松之的评议分别阅读;政权立场与传记褒贬不等于独立核实。本站原创转述,不采用现代译注。正文对曹髦死事极简,裴注所引汉晋春秋等补充叙事须标层次;265年十二月与公历266年初换算另说明。
《晋书》卷二《景帝纪》《文帝纪》 ↗
司马师废曹芳与平毌丘俭;司马昭承权、诸葛诞之乱、曹髦之死、灭蜀及进爵 · 司马师、司马昭的帝号均为后追尊;魏朝官职、司马氏实际权力与晋朝建国分开。与三国志的少帝、曹爽、王毌丘诸葛邓钟诸传互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