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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人物志以人物为经 · 以历史为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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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汉 · 公元前202年 — 公元前190年

萧何曹参相继主持汉初治理

地点:关中、齐国与长安朝廷

事件背景

汉朝建立后需把战时征发转为稳定行政,百姓也需要恢复生产。

历史进程

萧何整理法令、户籍与相府事务;曹参先在齐国采纳清静少扰的建议,前193年接任相国后维持既定政策。朝仪、政论及法律整理分别由不同人、在不同年份推进。

结果与影响

相府行政保持连续,汉惠帝和吕后时的恢复政策得以延续;不是废除一切法令。

材料性质:文献记载

史料与阅读说明

《史记》卷五十三《萧相国世家》

司马迁 · 收秦图籍、留守关中、转输军粮及孝惠二年卒

用于萧何的行政与后勤经历。收图籍一事系于刘邦入关,不添加后世故事中的密室、对白或心理描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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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记》卷五十四《曹相国世家》

司马迁 · 曹参随沛公起兵、北方与齐地战功、为相及惠帝五年卒

军功、治齐、入相分阶段;生年无确证。

传世古籍公开原文 · 维基文库;非现代译注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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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记》卷97《郦生陆贾列传》

司马迁 · 陆贾两使南越、议论守成、《新语》十二篇及联络陈平周勃

征服与治理的议论来自传记;使节成功不等于南越成为内地郡县,著作传承另须校勘。

古籍 · 维基文库公开原典;不使用现代译注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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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记》卷99《刘敬叔孙通列传》

司马迁 · 白登前使匈奴与和亲;叔孙通制朝仪、反对易太子及惠帝礼制

娄敬赐姓刘与后世称谓分开;白登解围密计没有可确证的完整细节,制礼并非尽复周制。

古籍 · 维基文库公开原典;不使用现代译注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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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汉书》卷23《刑法志》

班固等 · 文帝十三年缇萦上书、肉刑替代方案、景帝减笞与箠令

明确指出初改后笞数过重多致死;与仓公传文帝四年的系年存在异文,不把废肉刑理解为废除所有身体刑罚。

古籍 · 维基文库公开原典;不使用现代译注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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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为原创导读。古籍原文、现代整理与学术解释属于不同层次,引用时请另核版本;资料尚不充分的细节不作确定陈述。

事件人物

萧何 →

该事件中的实际行动者或明确相关人物,不表示都在同一现场。
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
《史记》卷五十三《萧相国世家》 ↗
收秦图籍、留守关中、转输军粮及孝惠二年卒 · 用于萧何的行政与后勤经历。收图籍一事系于刘邦入关,不添加后世故事中的密室、对白或心理描写。

《史记》卷五十四《曹相国世家》 ↗
曹参随沛公起兵、北方与齐地战功、为相及惠帝五年卒 · 军功、治齐、入相分阶段;生年无确证。

《史记》卷97《郦生陆贾列传》 ↗
陆贾两使南越、议论守成、《新语》十二篇及联络陈平周勃 · 征服与治理的议论来自传记;使节成功不等于南越成为内地郡县,著作传承另须校勘。

《史记》卷99《刘敬叔孙通列传》 ↗
白登前使匈奴与和亲;叔孙通制朝仪、反对易太子及惠帝礼制 · 娄敬赐姓刘与后世称谓分开;白登解围密计没有可确证的完整细节,制礼并非尽复周制。

《汉书》卷23《刑法志》 ↗
文帝十三年缇萦上书、肉刑替代方案、景帝减笞与箠令 · 明确指出初改后笞数过重多致死;与仓公传文帝四年的系年存在异文,不把废肉刑理解为废除所有身体刑罚。

曹参 →

该事件中的实际行动者或明确相关人物,不表示都在同一现场。
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
《史记》卷五十三《萧相国世家》 ↗
收秦图籍、留守关中、转输军粮及孝惠二年卒 · 用于萧何的行政与后勤经历。收图籍一事系于刘邦入关,不添加后世故事中的密室、对白或心理描写。

《史记》卷五十四《曹相国世家》 ↗
曹参随沛公起兵、北方与齐地战功、为相及惠帝五年卒 · 军功、治齐、入相分阶段;生年无确证。

《史记》卷97《郦生陆贾列传》 ↗
陆贾两使南越、议论守成、《新语》十二篇及联络陈平周勃 · 征服与治理的议论来自传记;使节成功不等于南越成为内地郡县,著作传承另须校勘。

《史记》卷99《刘敬叔孙通列传》 ↗
白登前使匈奴与和亲;叔孙通制朝仪、反对易太子及惠帝礼制 · 娄敬赐姓刘与后世称谓分开;白登解围密计没有可确证的完整细节,制礼并非尽复周制。

《汉书》卷23《刑法志》 ↗
文帝十三年缇萦上书、肉刑替代方案、景帝减笞与箠令 · 明确指出初改后笞数过重多致死;与仓公传文帝四年的系年存在异文,不把废肉刑理解为废除所有身体刑罚。

刘邦 →

该事件中的实际行动者或明确相关人物,不表示都在同一现场。
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
《史记》卷五十三《萧相国世家》 ↗
收秦图籍、留守关中、转输军粮及孝惠二年卒 · 用于萧何的行政与后勤经历。收图籍一事系于刘邦入关,不添加后世故事中的密室、对白或心理描写。

《史记》卷五十四《曹相国世家》 ↗
曹参随沛公起兵、北方与齐地战功、为相及惠帝五年卒 · 军功、治齐、入相分阶段;生年无确证。

《史记》卷97《郦生陆贾列传》 ↗
陆贾两使南越、议论守成、《新语》十二篇及联络陈平周勃 · 征服与治理的议论来自传记;使节成功不等于南越成为内地郡县,著作传承另须校勘。

《史记》卷99《刘敬叔孙通列传》 ↗
白登前使匈奴与和亲;叔孙通制朝仪、反对易太子及惠帝礼制 · 娄敬赐姓刘与后世称谓分开;白登解围密计没有可确证的完整细节,制礼并非尽复周制。

《汉书》卷23《刑法志》 ↗
文帝十三年缇萦上书、肉刑替代方案、景帝减笞与箠令 · 明确指出初改后笞数过重多致死;与仓公传文帝四年的系年存在异文,不把废肉刑理解为废除所有身体刑罚。

叔孙通 →

该事件中的实际行动者或明确相关人物,不表示都在同一现场。
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
《史记》卷五十三《萧相国世家》 ↗
收秦图籍、留守关中、转输军粮及孝惠二年卒 · 用于萧何的行政与后勤经历。收图籍一事系于刘邦入关,不添加后世故事中的密室、对白或心理描写。

《史记》卷五十四《曹相国世家》 ↗
曹参随沛公起兵、北方与齐地战功、为相及惠帝五年卒 · 军功、治齐、入相分阶段;生年无确证。

《史记》卷97《郦生陆贾列传》 ↗
陆贾两使南越、议论守成、《新语》十二篇及联络陈平周勃 · 征服与治理的议论来自传记;使节成功不等于南越成为内地郡县,著作传承另须校勘。

《史记》卷99《刘敬叔孙通列传》 ↗
白登前使匈奴与和亲;叔孙通制朝仪、反对易太子及惠帝礼制 · 娄敬赐姓刘与后世称谓分开;白登解围密计没有可确证的完整细节,制礼并非尽复周制。

《汉书》卷23《刑法志》 ↗
文帝十三年缇萦上书、肉刑替代方案、景帝减笞与箠令 · 明确指出初改后笞数过重多致死;与仓公传文帝四年的系年存在异文,不把废肉刑理解为废除所有身体刑罚。

陆贾 →

该事件中的实际行动者或明确相关人物,不表示都在同一现场。
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
《史记》卷五十三《萧相国世家》 ↗
收秦图籍、留守关中、转输军粮及孝惠二年卒 · 用于萧何的行政与后勤经历。收图籍一事系于刘邦入关,不添加后世故事中的密室、对白或心理描写。

《史记》卷五十四《曹相国世家》 ↗
曹参随沛公起兵、北方与齐地战功、为相及惠帝五年卒 · 军功、治齐、入相分阶段;生年无确证。

《史记》卷97《郦生陆贾列传》 ↗
陆贾两使南越、议论守成、《新语》十二篇及联络陈平周勃 · 征服与治理的议论来自传记;使节成功不等于南越成为内地郡县,著作传承另须校勘。

《史记》卷99《刘敬叔孙通列传》 ↗
白登前使匈奴与和亲;叔孙通制朝仪、反对易太子及惠帝礼制 · 娄敬赐姓刘与后世称谓分开;白登解围密计没有可确证的完整细节,制礼并非尽复周制。

《汉书》卷23《刑法志》 ↗
文帝十三年缇萦上书、肉刑替代方案、景帝减笞与箠令 · 明确指出初改后笞数过重多致死;与仓公传文帝四年的系年存在异文,不把废肉刑理解为废除所有身体刑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