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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人物志以人物为经 · 以历史为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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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秦 · 公元前350年

秦迁咸阳与制度调整

地点:秦国咸阳

事件背景

秦孝公时期迁都咸阳,商鞅参与进一步行政与度量衡调整。

历史进程

《商君列传》将迁都、县制及度量衡改革并叙;前350年为通行系年,不表示各项政策在同日全部完成。徙木故事没有在另行指定精确年份。

结果与影响

本条尚未单独整理结果与影响,可对读下方相关故事和史料,避免把长期过程压成单一结论。

史料与阅读说明

《史记》卷六十八《商君列传》

司马迁 · 入秦、变法、徙木、迁咸阳及身后诸段;令具未布、国都市南门三丈木、十金五十金与即予下令;一年言不便、刑傅黥师、迁议令者;末段公子虔徒告反、无验客舍、魏不受、返商邑发兵、杀后车裂及灭家

用于商鞅生平和徙木叙事。赏金、对话与社会效果是史书的叙述,未经独立材料逐项验证;法令内容与实际执行效果需分别考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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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记》卷五《秦本纪》

司马迁 · 卷五《秦本纪》:秦孝公元年求贤、三年议法、十至十四年及二十二至二十四年、继位记载;惠文王后元九、十一、十四年及武王元年取蜀与后续封置变动;惠文王后元十三年丹阳与汉中;昭襄王末、孝文王除丧即位三日及庄襄王继位;穆公三十二、三十三年远袭劝阻、哭送、弦高、殽战、释将与郊迎;孝公卒诛商鞅、惠文君初年、称王前后及惠文期官职置县活动

与《商君列传》互参迁咸阳和商鞅结局的相对纪年。前350、前338为通行换算;不同改革措施不因此视为在同一天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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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为原创导读。古籍原文、现代整理与学术解释属于不同层次,引用时请另核版本;资料尚不充分的细节不作确定陈述。

事件人物

商鞅 →

秦迁咸阳与制度调整中有该人物的直接活动或记述,材料性质见事件说明。
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
《史记》卷六十八《商君列传》 ↗
入秦、变法、徙木、迁咸阳及身后诸段;令具未布、国都市南门三丈木、十金五十金与即予下令;一年言不便、刑傅黥师、迁议令者;末段公子虔徒告反、无验客舍、魏不受、返商邑发兵、杀后车裂及灭家 · 用于商鞅生平和徙木叙事。赏金、对话与社会效果是史书的叙述,未经独立材料逐项验证;法令内容与实际执行效果需分别考察。

《史记》卷五《秦本纪》 ↗
卷五《秦本纪》:秦孝公元年求贤、三年议法、十至十四年及二十二至二十四年、继位记载;惠文王后元九、十一、十四年及武王元年取蜀与后续封置变动;惠文王后元十三年丹阳与汉中;昭襄王末、孝文王除丧即位三日及庄襄王继位;穆公三十二、三十三年远袭劝阻、哭送、弦高、殽战、释将与郊迎;孝公卒诛商鞅、惠文君初年、称王前后及惠文期官职置县活动 · 与《商君列传》互参迁咸阳和商鞅结局的相对纪年。前350、前338为通行换算;不同改革措施不因此视为在同一天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