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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人物志以人物为经 · 以历史为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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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汉 · 前127年元朔二年诏为关键节点,实际分封为持续过程

推恩分邑与王国逐渐分小

地点:汉廷与各诸侯王国,非单一现场

事件背景

七国之乱后王国权力虽受限制,土地与继承资源仍可能集中在一个王位继承人手中。

历史进程

主父偃建议以亲属恩惠安排分地,元朔二年诏记梁、城阳分邑及诸王请求由皇帝亲览。诸侯王国没有在这一天全部取消,分地、继承与后续问责共同改变其规模。

结果与影响

大国资源逐渐分散,中央更容易管理各封国,仍须配合官员和法制安排。

材料性质:文献记载

史料与阅读说明

《汉书》卷六《武帝纪》

班固等 · 即位、建元五年、元朔五年、太初元年及后元二年;太初元年夏五月正历,以正月为岁首;尚黄、数五、定官名和协音律

用于汉武帝时期编年。注意汉代年号与公元前纪年换算;未另核生年异说,不以推测值确定出生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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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记》卷一百一十二《平津侯主父列传》

司马迁 · 公孙弘举贤良、对策和廷议;主父偃上书、分封子弟之建议与齐国案件

制度建议与个人政治命运分别说明,传中对动机、性格的判断不补成独立可证的心理记录。

传世古籍公开原文 · 维基文库;非现代译注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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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汉书》卷六十四上《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》

班固等 · 主父偃段:上书入朝、推恩建议、为齐相与受赂等指控

主父偃相关行动与同传诸人的意见分别辨认,不能将合传视为一个人的完整履历。

传世古籍公开原文 · 维基文库;非现代译注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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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为原创导读。古籍原文、现代整理与学术解释属于不同层次,引用时请另核版本;资料尚不充分的细节不作确定陈述。

事件人物

汉武帝 →

该事件中的实际行动者或明确相关人物,不表示都在同一现场。
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
《汉书》卷六《武帝纪》 ↗
即位、建元五年、元朔五年、太初元年及后元二年;太初元年夏五月正历,以正月为岁首;尚黄、数五、定官名和协音律 · 用于汉武帝时期编年。注意汉代年号与公元前纪年换算;未另核生年异说,不以推测值确定出生日期。

《史记》卷一百一十二《平津侯主父列传》 ↗
公孙弘举贤良、对策和廷议;主父偃上书、分封子弟之建议与齐国案件 · 制度建议与个人政治命运分别说明,传中对动机、性格的判断不补成独立可证的心理记录。

《汉书》卷六十四上《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》 ↗
主父偃段:上书入朝、推恩建议、为齐相与受赂等指控 · 主父偃相关行动与同传诸人的意见分别辨认,不能将合传视为一个人的完整履历。

主父偃 →

该事件中的实际行动者或明确相关人物,不表示都在同一现场。
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
《汉书》卷六《武帝纪》 ↗
即位、建元五年、元朔五年、太初元年及后元二年;太初元年夏五月正历,以正月为岁首;尚黄、数五、定官名和协音律 · 用于汉武帝时期编年。注意汉代年号与公元前纪年换算;未另核生年异说,不以推测值确定出生日期。

《史记》卷一百一十二《平津侯主父列传》 ↗
公孙弘举贤良、对策和廷议;主父偃上书、分封子弟之建议与齐国案件 · 制度建议与个人政治命运分别说明,传中对动机、性格的判断不补成独立可证的心理记录。

《汉书》卷六十四上《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》 ↗
主父偃段:上书入朝、推恩建议、为齐相与受赂等指控 · 主父偃相关行动与同传诸人的意见分别辨认,不能将合传视为一个人的完整履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