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点:秦
事件背景
改革依赖政治支持,继位改变权力关系。
历史进程
《秦本纪》《商君列传》记孝公去世、继位与商鞅遭诛,区分个人结局、政令与后来文本。
结果与影响
商鞅死亡而秦国制度仍有延续;不以私仇故事解释全部政治过程。
材料性质:文献记载
史料与阅读说明
司马迁 · 卷五《秦本纪》:秦孝公元年求贤、三年议法、十至十四年及二十二至二十四年、继位记载;惠文王后元九、十一、十四年及武王元年取蜀与后续封置变动;惠文王后元十三年丹阳与汉中;昭襄王末、孝文王除丧即位三日及庄襄王继位;穆公三十二、三十三年远袭劝阻、哭送、弦高、殽战、释将与郊迎;孝公卒诛商鞅、惠文君初年、称王前后及惠文期官职置县活动
与《商君列传》互参迁咸阳和商鞅结局的相对纪年。前350、前338为通行换算;不同改革措施不因此视为在同一天完成。
查阅公开文本 ↗司马迁 · 入秦、变法、徙木、迁咸阳及身后诸段;令具未布、国都市南门三丈木、十金五十金与即予下令;一年言不便、刑傅黥师、迁议令者;末段公子虔徒告反、无验客舍、魏不受、返商邑发兵、杀后车裂及灭家
用于商鞅生平和徙木叙事。赏金、对话与社会效果是史书的叙述,未经独立材料逐项验证;法令内容与实际执行效果需分别考察。
查阅公开文本 ↗本页为原创导读。古籍原文、现代整理与学术解释属于不同层次,引用时请另核版本;资料尚不充分的细节不作确定陈述。
事件人物
本事件的参与者或文献讨论对象;不同阶段与角色以事件正文说明为准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史记》卷五《秦本纪》 ↗
卷五《秦本纪》:秦孝公元年求贤、三年议法、十至十四年及二十二至二十四年、继位记载;惠文王后元九、十一、十四年及武王元年取蜀与后续封置变动;惠文王后元十三年丹阳与汉中;昭襄王末、孝文王除丧即位三日及庄襄王继位;穆公三十二、三十三年远袭劝阻、哭送、弦高、殽战、释将与郊迎;孝公卒诛商鞅、惠文君初年、称王前后及惠文期官职置县活动 · 与《商君列传》互参迁咸阳和商鞅结局的相对纪年。前350、前338为通行换算;不同改革措施不因此视为在同一天完成。
《史记》卷六十八《商君列传》 ↗
入秦、变法、徙木、迁咸阳及身后诸段;令具未布、国都市南门三丈木、十金五十金与即予下令;一年言不便、刑傅黥师、迁议令者;末段公子虔徒告反、无验客舍、魏不受、返商邑发兵、杀后车裂及灭家 · 用于商鞅生平和徙木叙事。赏金、对话与社会效果是史书的叙述,未经独立材料逐项验证;法令内容与实际执行效果需分别考察。
本事件的参与者或文献讨论对象;不同阶段与角色以事件正文说明为准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史记》卷五《秦本纪》 ↗
卷五《秦本纪》:秦孝公元年求贤、三年议法、十至十四年及二十二至二十四年、继位记载;惠文王后元九、十一、十四年及武王元年取蜀与后续封置变动;惠文王后元十三年丹阳与汉中;昭襄王末、孝文王除丧即位三日及庄襄王继位;穆公三十二、三十三年远袭劝阻、哭送、弦高、殽战、释将与郊迎;孝公卒诛商鞅、惠文君初年、称王前后及惠文期官职置县活动 · 与《商君列传》互参迁咸阳和商鞅结局的相对纪年。前350、前338为通行换算;不同改革措施不因此视为在同一天完成。
《史记》卷六十八《商君列传》 ↗
入秦、变法、徙木、迁咸阳及身后诸段;令具未布、国都市南门三丈木、十金五十金与即予下令;一年言不便、刑傅黥师、迁议令者;末段公子虔徒告反、无验客舍、魏不受、返商邑发兵、杀后车裂及灭家 · 用于商鞅生平和徙木叙事。赏金、对话与社会效果是史书的叙述,未经独立材料逐项验证;法令内容与实际执行效果需分别考察。
本事件的参与者或文献讨论对象;不同阶段与角色以事件正文说明为准。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《史记》卷五《秦本纪》 ↗
卷五《秦本纪》:秦孝公元年求贤、三年议法、十至十四年及二十二至二十四年、继位记载;惠文王后元九、十一、十四年及武王元年取蜀与后续封置变动;惠文王后元十三年丹阳与汉中;昭襄王末、孝文王除丧即位三日及庄襄王继位;穆公三十二、三十三年远袭劝阻、哭送、弦高、殽战、释将与郊迎;孝公卒诛商鞅、惠文君初年、称王前后及惠文期官职置县活动 · 与《商君列传》互参迁咸阳和商鞅结局的相对纪年。前350、前338为通行换算;不同改革措施不因此视为在同一天完成。
《史记》卷六十八《商君列传》 ↗
入秦、变法、徙木、迁咸阳及身后诸段;令具未布、国都市南门三丈木、十金五十金与即予下令;一年言不便、刑傅黥师、迁议令者;末段公子虔徒告反、无验客舍、魏不受、返商邑发兵、杀后车裂及灭家 · 用于商鞅生平和徙木叙事。赏金、对话与社会效果是史书的叙述,未经独立材料逐项验证;法令内容与实际执行效果需分别考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