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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人物志以人物为经 · 以历史为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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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汉 · 前99年天汉二年兵败;受刑、族诛与辩说分属后续阶段

李陵兵败投降及后续问责

地点:汉北方边地至匈奴境内,退战路线与营地不强定

事件背景

汉组织多路对匈奴出兵,李陵请求独领步卒分散单于力量。

历史进程

李陵所部约五千人为《汉书》口径,不作独立复核战报。公孙敖所获俘虏供称教兵在先,家属被诛后,李陵才向后来汉使解释是李绪,不把辩称当完整司法审定。

结果与影响

战败改变李陵、家属与司马迁等人的命运,李陵后来仍留匈奴;苏武出使是另一事件。

材料性质:文献记载

史料与阅读说明

《汉书》卷五十四《李广苏建传》

班固等 · 李陵独领步卒、败降、俘虏供报与家属被诛;苏武天汉元年出使、被留、常惠传讯与始元六年归汉

苏武与李陵是不同任务,出使与兵败相隔一年。李陵称教兵者为李绪属于传记中向汉使解释的层次;雁足书为交涉说辞,非神奇邮递证明。

传世古籍公开原文 · 维基文库;非现代译注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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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

班固等 · 卷六十二:所录《报任安书》及传末关于著作流传的记载

公开古籍原文入口。《报任安书》是司马迁回述自身遭遇与著述选择的材料,不作完整庭审记录;与《太史公自序》对读。

传世文献 · 查阅日期:2026-10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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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为原创导读。古籍原文、现代整理与学术解释属于不同层次,引用时请另核版本;资料尚不充分的细节不作确定陈述。

事件人物

汉武帝 →

该事件中的实际行动者或明确相关人物,不表示都在同一现场。
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
《汉书》卷五十四《李广苏建传》 ↗
李陵独领步卒、败降、俘虏供报与家属被诛;苏武天汉元年出使、被留、常惠传讯与始元六年归汉 · 苏武与李陵是不同任务,出使与兵败相隔一年。李陵称教兵者为李绪属于传记中向汉使解释的层次;雁足书为交涉说辞,非神奇邮递证明。

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 ↗
卷六十二:所录《报任安书》及传末关于著作流传的记载 · 公开古籍原文入口。《报任安书》是司马迁回述自身遭遇与著述选择的材料,不作完整庭审记录;与《太史公自序》对读。

李陵 →

该事件中的实际行动者或明确相关人物,不表示都在同一现场。
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
《汉书》卷五十四《李广苏建传》 ↗
李陵独领步卒、败降、俘虏供报与家属被诛;苏武天汉元年出使、被留、常惠传讯与始元六年归汉 · 苏武与李陵是不同任务,出使与兵败相隔一年。李陵称教兵者为李绪属于传记中向汉使解释的层次;雁足书为交涉说辞,非神奇邮递证明。

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 ↗
卷六十二:所录《报任安书》及传末关于著作流传的记载 · 公开古籍原文入口。《报任安书》是司马迁回述自身遭遇与著述选择的材料,不作完整庭审记录;与《太史公自序》对读。

司马迁 →

该事件中的实际行动者或明确相关人物,不表示都在同一现场。

依据与性质 · 文献记载

《汉书》卷五十四《李广苏建传》 ↗
李陵独领步卒、败降、俘虏供报与家属被诛;苏武天汉元年出使、被留、常惠传讯与始元六年归汉 · 苏武与李陵是不同任务,出使与兵败相隔一年。李陵称教兵者为李绪属于传记中向汉使解释的层次;雁足书为交涉说辞,非神奇邮递证明。

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 ↗
卷六十二:所录《报任安书》及传末关于著作流传的记载 · 公开古籍原文入口。《报任安书》是司马迁回述自身遭遇与著述选择的材料,不作完整庭审记录;与《太史公自序》对读。